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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经贸学院职称评审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21 浏览:3899人次

根据《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21〕62号)和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经过专家评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拟推荐以下人员报送学校。

副教授:任阳军、黄明、梁栋

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7月22日至7月28日),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者,可通过电话、书面等形式向经贸学院党总支纪检委员乔正明反映,联系电话:13921090025。

 经贸学院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