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纺院优秀毕业生评定办法》的要求,经个人申请、评议推荐、学院审核,现将2023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署名书面形式或来电来访的方式向经贸学院学工办反映。
公示期2023年6月2日——6月6日
经贸学院 2023.06.02
根据《常纺院优秀毕业生评定办法》的要求,经个人申请、评议推荐、学院审核,现将2023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署名书面形式或来电来访的方式向经贸学院学工办反映。
公示期2023年6月2日——6月6日
经贸学院 2023.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