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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学院关于2023年度江苏省 “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拟推荐人选公示

发布时间:2022-12-28 浏览:4304人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 “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教规〔2017〕2号)文件精神,经过老师个人申报,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拟推荐刘啸尘、任阳军两位老师申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2022年12月28日至12月30日),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者,可通过电话、书面等形式向经贸学院党总支纪检委员乔正明反映,联系电话:1392109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