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才流动配置管理办法(试行)》(常纺院人字〔2021〕10 号)文件,本学院冯益芙、刘浩博两位老师递交人事代理人员流动配置申请,所在支部对照文件要求,且对两位老师师德师风、意识形态和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均符合条件,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同意将两位老师的材料递交人事处。
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1年7月8日至2021年7月12日),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者,可通过电话、书面等形式向经贸学院党总支纪检委员乔正明反映,联系电话:13921090025。
经贸学院
2021年7月8日